陕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规定?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每年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学习时长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程不少于56小时。
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流程?
1、校长牵头,成立职评小组。
3、职评小组根据职评政策制订评比方案。
4、召开递交申请的教师会议,宣布评比方案,参选教师打包准备的职评材料。
5、职评小组对参选教师提供材料进行打分。
6、职评小组初定参评名单
7、对参评人员名单进行一周公示。
8、公示一周后,全体教师无异议,确定正式参评人员。
9负责人事的领导会组织参评教师填写好职评表格,把参评材料装订成册。一般准备材料时间十天左右。
第一步:网上申报
到地级以上人事部门公布的专业评委会网站,下载申请表,按要求网上申报。不需要单位证明和同意,自认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可以对申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第二步,提交纸质材料
把网上申报的表格等相关材料打印出来,报学校参加初审。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学校必须有空缺岗位,上级教育部门才会分配指标到校。
第三步,上级评审
上级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按既定规则,对申报人报送的材料进行逐项打分,并组织现场答辩,各项总分排序后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第四步,资格认定
通过评审人员名单报省级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资格证书。
第五步,聘任上岗
学校根据本地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对持证教师进行聘任,校长签聘任证书,盖学校公章,报人社部门核定,上会研究通过后发通知,并在聘任证书、岗位变动审批表上盖章。
陕西省特级教师有多少?
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近期开始全省第10批特级教师评选,全省拟评选特级教师170名。各地区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一线教师推荐人数应不少于推荐总人数的90%,今后未经教育和人事部门批准,特级教师不得流动。
据了解,我省从1980年考试进行特级教师评选,已经评选确定9批1143名特级教师,目前在岗的特级教师600人左右。我省第10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范围是全省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在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充分考虑学科学段,边远贫困地区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薄弱学科教师要有一定比例。对截至2015年6月30日前,已年满58周岁的教师不建议参评。
此次特级教师评选,4月-6月各地将进行人选推荐,7月至8月,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后备人选进行初审,确定省级特级教师后备人选。按照培养计划,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和培养,对其师德师风、教学实绩、科研能力、校本研修等进行跟踪考察,建立档案,定期考核。2016年7月-9月。经过为期一年的培养、使用与考核后,根据特级教师后备人选的整体表现,按照量化指标进行排序,确定最后人选。
我省规定,中小学一线教师自授予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之日起,原则上应在本地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准流动。今后,非经市级或省管市县教育、人社部门审批,省教育厅备案,特级教师不得流动。凡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将[_a***_]特级教师培养与认定资格,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优秀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