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八2022考试时间?
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Test for English Majors-Band 8),全称为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自1991年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实行,考察全国综合性大学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是由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非教育部主办)。
教育部发部的关于中小学生溺亡的有关文件规定有没有法律效力?
教育部发部的关于中小学生溺亡的有关文件规定是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不属于法律性文件,在法律上没有直接强制力。但是,这些规定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指导作用,可以作为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参考的依据,以加强对中小学生溺亡***的防范和管理。
同时,一些具有约束力的行政法规和法律也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取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责任法》等。因此,在防范中小学生溺亡这个问题上,相关规定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是作为重要的指导意见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在实践中起到了一定作用。
教育部的关于中小学生溺亡的有关文件规定是一种指导性文件,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学校管理和落实安全预防措施,防止中小学生发生溺亡事故。虽然这些规定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学校、教师和学生都应该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导致学生溺亡,校方或相关人员可能会面临民事或刑事责任的追究。
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学校有义务***取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并为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育部,它属于行政部门,行政部门,他是行政命令,行政命令,当然它符合法律,如果不符合法律,他也不能发布,所以一旦有小学生溺亡,那么有关文件的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有法律效力。
因为教育部是中国***的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有权力和法律效力。
此文件规定督促中小学及幼儿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课外活动进行安全评估等措施,旨在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发生。
如果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被遵守,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作为一个合格的家长或老师,应该时刻关注学生安全,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方案,帮助孩子们获得充分的保护和照顾。
同时,公众也应该投入到安全教育中,提高对生命安全的重视程度,齐心协力,共建和谐社会。
教育部发文严惩8类“校闹”行为,你怎么看?
8月20日,教育部联合公检法司五部门共同发佈《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処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意见》明确了8类“校闹”行为,这无疑是对学校办学和教师工作的大力支持,具有震摄力,执行力和保障力。
不妨看一下8类“校闹”行为是什么:
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2,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
3,在学校贴报喷字,挂横幅,摆花圈,堵大门等;
4,在学校停放尸体的;
5,非法限制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
6,跟踪纠缠学校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的;
7,携带危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
1、点赞:这是***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师生人身安全的“防火墙”;
2、快递: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家喻户晓***皆知,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还学校一方净土;
3、***:防止校闹,教师首先得具备良好的形象,对照自己找差距!深得学生家长爱戴;
4:编辑:“防校闹”是***纲领性“硬件”,落到实处还得细化具体,主阵地是学校,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将“校闹”消灭在萌芽之中。
真有无理取闹,尚方宝剑在握,决不迁就姑息!
教育部将严查教师强迫或者诱导学生校外补课,你觉得能够起到效果吗?
会有作用的,关键是是否能执行到底,或者说是不是有人执行都成问题。
头条评论里面有人说过有老师一个***期补习过百万收入,这是极极极个别吧,或者这个人也只是听说而已,没有真凭实据,就算是真的,也真会有老师用其他人的名字来开补习社,然后让自己的学生去参加也说不定,这个如果能够执行,对这类人是有效果的。不过他用了别人的名字开设机构,你又从何查起呢,根本就没得查。
强迫或诱导学生校外补课这是肯定有的,看了头条我才知道有些落后的地方真的有这种现象。有人胆敢这样做,那就让他自己承担后果呗,因为这得要冒多大的风险,只要其中一名学或家长投诉,基本上这个人就一身的麻烦了。发达地区真的不会出现这种现象,因为工资比较高,老师们都犯不着去拿自己一生的职业来冒险。
发达地区更多的是自愿的课外补习,现在的孩子成绩差是很普遍的,因为诱因太多,你看看除了上学,有多少的电子产品和游戏吸引着他们就知道了。学习根本就不是他们生活的首选。所以这规定对真正有强迫诱导补习的行为是有用的,但光说没用,落实不了的,只要有人肯落实,一定会有效果。
先说说我的判断,我认为能够起到效果。
我们要判断一个政策是否可能有效,不仅仅要看这个政策里的条例,还要看看这个政策出台后的配套支持和大背景。
政策本身
其实题主提到的严查教师强迫或者诱导学生校外补课仅仅是《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这个文件中的一项,国家还规定了不允许课外培训机构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的不良行为。
可以说,这个政策既本意就在于更好的规范和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并且这个治理还给出了明确的阶段进程。
并且,这个政策是由教育部、民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四个部门联合颁布的,这意味着什么大家肯定清楚,可见国家整顿[_a***_]行业的决心。
配套支持
很多人可能会说,只要升学考试存在,学生就有补课的需求。也有人会说,教师的收入低,不补课怎么养家糊口?
那么我们要注意到,今年1月的时候,***院发布了《***中央***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结合最近整顿培训班的政策,可以预期,教师的待遇必然会得到一定的提升。
此外,在国家大力实施法治的大背景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行为。我在这里劝各位同仁,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要铤而走险,贪小失大。
希望能帮到你!
有需求才有市场!家长们自己说说,参加校外补课的有几个不是自己送上门的?还四处打听哪个老师补的好,哪个机构整体效果最好,有没有?看着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也逼着自己孩子去补课,有没有?自己当年什么成绩没点数吗?你家孩子有没有这方面的遗传自己没点数吗?自己学不好怪没遇到好老师,那你当年班上排第几啊?排你前面的都是补课补出来的?自己不敢正视的问题搁孩子这也不敢正视?有没有脾气把给你孩子补课的老师都举报咯?自己***脸去求人补课好意思告?!
会有效果的,但是需要***取实际行动,工作需要扎实深入,才会有效果。原因是:教育部严查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活动,确实对于想要参与补课的教师起到了震慑作用,但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偿补课确实发生了形式的变化。其中教师强迫或诱导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利益共同体,教师给培训机构提供生源,而校外培训机构给教师分成,这样既不违规,又不违法,好处也都得了,最终还是学生加重了学习负担,家长多出了钱。
震慑作用一定会有,至少短期内,一些失德教师,不至于如此胆大妄为到往“枪口上撞”!
但至于长期有没有效果,这就要看执行的力度。
另外,对“强迫”“诱导”,还有一个如何定义的问题,要知道,在真正的教学日常当中,如果某教师和某校外辅导机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自己就是幕后老板,很多家长往往不用强迫和诱导,就主动送“银子”。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强迫”“诱导”的行为,如何举证?教师又不可能每一句话,学生都录音录***,还有就是家长在很多时候,也不愿意得罪老师,不愿意直接举证。
当然,大叔还是那句话,有政策总比没有好,至少,对一些道德败坏的教师,我们又多了一点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