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哪几个方面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扩展资料
新的《规范》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关爱学生” 三个方面,对教师的“爱”作了科学而全面的解读。其核心指向和落脚点,与第四条“教书育人”的实践活动紧紧相连,明确要求我们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其实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深深的爱的情感。教师在工作中,要把这种爱的情感转化成职业自律,转化成专业能力,更要转化成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的教育态度,转化成不断汲取、不断学习的动力。
中学教师哪些行为违反师德师风?
教育部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师德”的10种行为:为规范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坚决纠正师德师风问题,特作如下规定:一、严禁教师不依法依规履行教师职责,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利益。
“违反师德”的10种行为:
为规范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坚决纠正师德师风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教师不依法依规履行教师职责,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言行。
二、严禁教师在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网上网下日常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弄虚作***、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和学术影响。
四、严禁教师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六、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什么规定中小学教师在技术修养等五个维度?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规定中小学教师应在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达到相应的标准。
为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2014年5月30日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