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55岁教师的工作量规定?
教育部对55岁教师的工作量没有规定。不仅对55岁教师的工作量没有规定,教育部对所有年龄段的教师的工作量都没有规定。教育部对工作量的规定是分学科设定,比如语文学科,要求每周上课课时要达到10-12个课时,物理学科每周上课时要达到13个课时,美术学科就要达到15个课时了。
对于教师工作量的规定,并没有专门针对55岁教师工作量的规定,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师的工作量规定有一个试行办法,对于普通中小学校的教师,目前还没有完全能成熟的工作量标准的规定。但很多地方和学校进行了一定探索,形成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育、教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教师工作质量的优劣,受到时间、条件、环境、教学设备、信息、师资队伍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时间来看,教学效果是以一定的教学时间为必要条件的,离开时间,就无法保证教学质量。
如果只是按8 小时工作制度的规定来探讨教师的工作量这是不完整的,在教师工作量的实际计量中,往往是用教师各项工作的实际时间,乘上相应的经过科学计算和处理的加权数更为准确,比如八小时之外的时间等。
小学教师每周14到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教学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是按照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的开合,按照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授课,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的工作量。
从教育部的角度,不会单独对55岁教师的工作量制定一个标准。
2023教师法一定会实施吗?
教育部已经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拟修订是正打算修订且现在正在征求反馈意见。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2014年1月11日,教育部以教师〔2014〕1号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18年11月8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教育部明文规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是真的吗?
教育部禁止的是在职中小学老师给孩子有偿补课,这里面几个词非常重要,“在职”“有偿”;
就是在教育系统有编制的老师,现在很多家长送孩子去的正规课外补习辅导机构、个别老师(教师资格证)甚至一些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家教,这些都不是在教育系统的管理范围内,特别是符合办学条件,并且持有办学资格证的课外补习辅导机构,他们是合法合规的,教育局对他们的检查,除了是不是满足各种办学条件,还有两点:是否超纲、是否聘请在职教师;
2.补课真的没有用吗?真的都是有偿的吗?
说到这里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提一下,杰哥老师小时候的事情,当然杰哥有一个同学,因为生病了一个多星期没有上课,康复后来上课学习跟不上,我们的班主任每天下午放学就耐心的给他补习这一周的知识,把课程进度拉上来,没用很久这个同学课程赶上来了,最后在年底的考试中还获得了第一名,这个时候你们说我同学的成绩提升,和老师的耐心补习是分不开,当然还有重要的一点,无偿;
现在整个社会的情况,大部分家长都在为孩子在课外选择培训辅导机构,不是为了攀比而且这种应试教育下,分数是决定孩子的一生条件,杰哥做为一个家长、一位老师非常能理解大家的心情,不过要提醒各位家长:“选择正规有手续[_a***_]培训辅导机构,对辅导学校的师资进行考试,为孩子找一个合适的老师和校外培训机构 ”,祝同学们喜得高分、金榜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