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道德规范内容?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爱护儿童,尊重儿童,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孩子;尊重家长,与家长合作,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有集体荣誉感;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知识修养。
2017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几月几号?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是2017年颁布。而是于2008年9月1日颁布。
1984年由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制定并颁布了第一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试行)》,并于1991年正式施行。19***年,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第1次修订,2008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教育是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最新哪一年修订的?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于2008年进行了修订,于二○○八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共计六条。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发时间?
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关于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在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1984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曾联合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要求》的颁发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形势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在总结试行情况的基础上于19***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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